1. 所有申請及展位需求是否被接納視乎展位數量并由主辦機構決定。主辦機構有權決定產品區的分類及位置及分配展位位置給所有參展商。
2. 申請是否被接納取決于多種因素,包括可用空間的情況。在超額申請使用展位的情況下,申請人會被列入輪候名單并據此接收通知。在輪候名單上的申請人會按主辦機構的規定及遞交申請日期順序處理。
3. 展位規格及設施或有變動。主辦機構有權更改展位規格及設施而不另行通知。
4. 展位分配機制(適用於所有深圳鐘表展參展商,海外參展企業及組團機構除外)
主辦機構將會根據下列的優先次序邀請參展商出席展位選位:
1)往屆參展商較新參展商享有優先次序選擇展位。
2)展位面積較大的參展商比展位面積較小的參展商可優先選位。
3)如參展面積相同,特裝參展的參展商比高級/標準展位的參展商享有優先選位權利。
4)若多個參展商均符合以上相同條件,選擇展位的次序將以抽簽決定